南漳交通:送法入民心  “典”亮好生活

5月31日,县交通运输局组织开展民法典进机关、进企业活动,系统各单位干部职工、客运企业、物流企业代表等共计100余人参加活动。

“现实生活中,因救人反被告的事件多次发生,‘扶不扶’‘救不救’一度困扰了公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了侵权人和受益人的各自责任,同时也明确了见义勇为者依法不承担民事责任,有助于杜绝‘英雄流血又流泪’的现象。”专题会上,县人民法院退休法官张雁选取了见义勇为、小区共有场所收入、夫妻共同债务等贴近日常生活的8个方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亮点进行了详细解读。他引用了许多案例,让大家直观地感受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日常生活中发挥的作用,让大家对这部“社会生活百科全书”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

“我们将持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聚焦民之所盼、普法所向,营造尊法、学法、用法、守法的浓厚法治氛围。”该局法规股负责人表示。


通讯员:吴国平|编辑:符柳婵

责任编辑:卢姗娜/周尔华|审核:代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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