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员工“睡岗”被解雇?法院:不能“一辞了之”

方某2015年入职某公司,2023年该公司用视频监控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方某存在“睡岗”现象,认为其严重违反公司“十条禁令”,对方某作出“解除劳动合同,不予经济补偿”的决定。方某则认为自己不存在“睡岗”现象,公司违法解除了劳动合同,且自己在公司有超时加班、未公休的情况,公司应给予补偿。

随后方某来到法院寻求帮助,那么方某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这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

经过仲裁委仲裁、法院一审、二审

及法官判后多次释法明理

最终双方当事人服从判决

方某最终领取了经济补偿款

“企业与员工是一种互利共生的关系,方某作为老员工,企业在认为其有不当行为时,不能‘一辞了之’,要采取柔性管理。”

5月23日,县法院主持召开企业劳动用工合规回访座谈会,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县劳动仲裁委员会相关负责人、涉案双方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参加会议。会上,县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罗兢对事例案件发表了意见看法。

座谈会上,罗兢和劳动争议案件专业审判团队法官罗学斌,向企业及劳动者发放了《企业用工合规指引》,提醒企业及时自查,发现有不合规行为及时整改;提醒劳动者在找工作时,要加强法律认识、提高维权意识。会上还向企业发放了《南漳县企业劳动用工合规“法律风险体检”自查问卷》,方便为企业开展针对性的法律指导。

南漳县仲裁委员会委员 范启明

法院依法依规办理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不仅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让企业规范用工,降低用工风险。

南漳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呙登强

此次座谈会,进一步强化了企业“依法治企”的意识,也让企业和劳动者知道在遇到纠纷时,要保持冷静,及时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座谈会结束后,方某当场领取了加班工资差额、带薪年休假工资等经济补偿款。

南漳县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 罗兢

本次回访座谈的目的是开展判后释法,希望企业能够积极学习《企业用工合规指引》,主动了解劳动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并依法全面落实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带薪年休假等制度,构建规范有序、公正合理、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持续强化企业合规,已经成为新趋势。近期,县法院还联合其他五家联席单位制定了《南漳县促进企业用工合规工作实施方案》,将推动企业合规建设作为促进社会治理、助推经济社会发展的政治责任,以期实现企业健康发展与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双保护”。

来源:南漳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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