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满十六周岁的人,应当负刑事责任。”、“勇敢地对校园霸凌说不,不做冷漠的旁观者,不做沉默的被霸凌者,更不要做残忍的霸凌者。”、“愿你们眼中有光,心中有爱,脚下有路。”……5月14日,在长坪镇初级中学的操场上,普法志愿者为校园师生上了一堂法治课。

为筑牢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法治基石,增强未成年人法治观念,使未成年人尊法、守法、懂法、用法,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5月14日,县司法局组织普法志愿者到长坪镇初级中学开展“公共法律服务进校园”法治宣传活动,当地长坪镇综治中心、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等镇直部门和全校师生共同参加了此次活动。

县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普法志愿者熊雪飞以《法律同行 保护未成年的你》为题,重点围绕未成年人犯罪和未成年人安全等方面,结合身边事例,以案释法,以法论事,以生动有趣的语言向同学们讲解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教育引导青少年学生要加强法律法规学习,认识未成年人相关犯罪行为,在面对违法犯罪活动时,要自觉抵制,做好自我保护。
活动过程中,同学们认真聆听,并积极与工作人员互动,纷纷表示学到了相关的法律知识,同时也明白了要提高法律防范意识,做好自我保护。

此次活动,是县司法局开展“公共法律服务进校园”的第一站。今后,县司法局将持续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一系列法治宣传活动,播种“法治”的种子,护航青春助成长。
通讯员:何海军/乔洁|见习编辑:江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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