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首例贩卖新型毒品案开庭

日前,由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贩卖含有依托咪酯电子烟弹的涉毒案件,在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件是我县办理的首例涉依托咪酯贩毒案件。

据了解,2023年10月20日至26日,被告人裴某甲、裴某乙、陈某甲集资三万余元,利用未成年人张某、陈某乙购入75枚含有依托咪酯的电子烟弹进行多次贩卖。

依托咪酯俗称“烟粉”,有较强的成瘾性,非法吸食后会有“上头”感,呈现头晕、兴奋、抽搐、身体不受控制等症状,长期大量滥用会出现狂躁等精神障碍甚至造成死亡。于2023年10月1日被我国正式列入毒品目录。

在庭审现场,公诉人按照三名被告人如何策划共同犯罪、毒品来源、多次贩卖毒品的事实和综合性证据进行举证,在铁证之下,三名被告人均认罪认罚。

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见习记者:张鹏亮/胡康|通讯员:舒丝

见习编辑:江漫|责任编辑:卢珊娜/周尔华

审核:代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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