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增长7.41%

日前,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南漳办事处传来消息,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目前已向我县累计拨付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8993.28万元,为我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据悉,根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二十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将向我县分配2022年度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943.51万元,较上一年度增长7.41%。


通讯员:郑月

责任编辑:周尔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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