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漳县推行“用地清单制”改革试点

近日,南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南漳县公开出让用地“用地清单制”改革实施方案》,这标志着湖北省社会投资类项目“用地清单制”改革10个试点县之一的南漳县已经正式启动了这项工作。

此项改革是以便捷高效为目标,大力推行社会投资类项目“用地清单制”改革,凝心聚力打造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领域服务效能。政府在投资项目土地供应前,完成地质灾害、地震安全和压覆矿产等10个评价5个普查事项,形成 “用地清单”,在土地供应时一并交付用地单位,作为项目审批管理、技术审查的主要依据,并依法依规将相关费用纳入土地出让成本。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规定期限内,收集汇总拟供应地块全部评估和普查意见,形成“总清单”作为土地供应方案的要件,将原先由用地单位在开工前需要到各部门办理的各项手续,前置到供地前由政府统一完成,大大节约了用地单位的时间和成本。

1、一张清单减环节,助力企业降成本。在项目生成阶段,南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过“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推送项目地块基本信息,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公共服务企业结合各自职责,提出“清单制”管理要求,最大限度减少环节,降低企业拿地成本。

2、手续前移压时间,加快项目早开工。南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原先由用地单位拿地后需要到各部门办理的工作,前置到供地前由政府部门统一完成,大大减轻企业负担。在土地供应时,“用地清单”随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一并交付用地单位,实现一次性告知,便于用地单位提前开展建设工程方案设计,为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后期手续快速办理提供了保障,助力企业早建设、早投产。

3、多措并举强保障,优化服务促发展。建立社会投资类项目“用地清单制”改革工作机制,由“单部门审批”变“多部门协同”,各监管部门对照用地清单,促进部门知责、明责、履责,不断提升服务质效。

该项改革试点,经过广泛宣传,已经得到政府、企业和人民群众多方面的拥护和支持,公众一致认为,“用地清单制”改革,减少了行政审批事项,加快了项目开建进度,降低了企业投资成本,实现了“签约即落地”“交地即开工”,特别是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集中体现了“三个聚焦”。聚焦降成本,变“企业买服务”为“政府送服务”;聚焦压时间,变“供地后评估”为“供地前评估”;聚焦减环节,变“单项评估评审”为“整体评估评审”。由“企业逐项买服务”变为“政府一次性送服务”,以“政府做”取代“企业跑”,用审批的“减法”换来发展的“加法”,有效提升了企业办事的便利度。目前,“用地清单制”改革已经在该县开始常态化运行。

通讯员:李云/  杨胜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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