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社局:仲裁调解化纠纷 保障权益解民忧

“谢谢,谢谢!我以为这个钱要不到了,前几天还在为后续的医药费操心,这次仲裁拿到赔偿后可以安心后续治疗了。”7月3日,拿到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仲裁调解结果后,河南省淮阳区的高先生对工作人员连声道谢。

高先生从淮阳到我县求职,在某建筑劳务公司工作,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在劳务公司安排下,高先生前往陕西省进行维修作业时不慎受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6级劳动功能障碍。在收到劳动仲裁申请书后,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及时了解申请人的资料信息,指导申请人进行相关证据收集。同时,通过电话沟通、实地探访等方式,向企业负责人讲解劳动仲裁相关法律法规。经组织当事人多次调解,终于协商一致并签订了调解协议,仲裁院依法下达了仲裁调解书,约定用人单位在前期已支付6.7万元的基础上,再赔偿35万元。

据悉,党的二十大以来,县人社局积极推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高效化建设,建成了标准化仲裁庭和立案窗口,实现劳动争议案件调解、受理、审理等功能的信息化。截至目前,仲裁院共收到各类劳动争议仲裁申请80起,立案审理55起,法定时间内结案率100%;协调处理47起,调解成功率85%,切实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有效防范了企业的用工风险。


通讯员:冯成/崔星星

责任编辑:周尔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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