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没想到,女儿这次住院花了这么多钱,虽然医保给我报销了一大部分,但我们还自费了10万多元,本以为我家会从此陷入困境,没想到依申请救助又为我们报销了20599.67元,真是解了我的燃眉之急,我对治愈我女儿的病更有信心了!”家住南漳县巡检镇南浴沟4组的陈某动情地说道。
据悉,陈某女儿今年检查出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截至5月住院费共计193167.06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63445.31元、大病保险报销26224.64元,个人支付103497.11元。
南漳县从2022年1月开始实行医疗保障对象医疗费用信息动态监测机制,按照2022年度本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303元的标准,累计发生的医疗费用超过100%的统计为因病致贫人口,超过50%的统计为因病返贫人口。南漳县医保局每月向县乡村振兴和县民政部门推送防返贫致贫动态监测信息,由县乡村振兴和县民政部门认定是否纳入返贫致贫人口给予救助。2023年5月的大数据统计发现,陈某女儿住院费用超过本地居民可支配收入100%,南漳县医保局及时将其信息推送至县乡村振兴局和县民政局,县民政部门及时将其认定为农村低保救助对象。
根据省、市医保局依申请经办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因发生高额医疗费用,导致家庭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经乡村振兴、民政等部门认定为医疗救助对象后,对其身份确定前 12个月内发生的住院等高额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支付后,剩余符合规定的个人自付费用,经本人申请可给予医疗救助。县医保服务中心医疗救助股主动联系陈某,委托巡检镇医保服务中心上门收集住院资料、银行账户信息并帮助填报《依申请救助申请表》。6月8日,南漳县医保服务中心将陈某女儿5月份之前住院政策范围内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核定纳入依申请救助费用44266.11元,按比例报销后将20599.67元申请救助资金划入其提供的银行账户。
南漳县医保局主要负责人说:“今年1至6月份,我局共向乡村振兴部门和民政部门推送返贫监测数据2229条。乡村振兴部门新增纳入三类户(边缘易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人口、突发严重困难人口)80人;民政部门新增纳入低保对象346人、特困供养人员208人。经医保系统对以上新增困难人员住院数据筛选,符合依申请救助人员共计57人,救助资金共计支出38.02万元。希望通过防返贫信息推送机制和依申请救助制度的帮扶,有效避免参保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通讯员:易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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