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漳县财政局对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县政府采购中心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本次检查分为自查、书面审查、现场检查、问题整改、汇总上报五个阶段进行,就采购中心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业务执行、询问答疑,电子化开展、归集建档等全过程开展监督检查。
要求县政府采购中心进一步提升队伍建设,及时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主动适应政府采购深化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需要,严格依法依规开展采购工作,为采购人提供优质高效的采购服务。
本次检查,不仅进一步优化了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同时也加强了财政监督职能,查漏补缺、防微杜渐,减少采购环节的廉政风险。
通讯员:郭集平/陶华强
责任编辑:周尔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