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漳县消费者委员会荣获全市消费维权先进集体称号

日前,南漳县消费者委员会荣获全市2022年度消费维权先进集体称号,龚先华、廖争光入选全市2022年度消费维权先进个人。

近年来,南漳消委紧紧围绕中消协“共促消费公平”主题,以开展公众消费教育为保障,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微博等载体对外发布消费警示,普及维权知识,引导公众科学、理性消费,依法、有序维权。以消费维权为重点,守好12315和12345两条热线,推进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为抓手,推动全县消费环境不断优化;以创建消费教育基地为平台,发挥消费教育基地的宣传引导作用;以提振消费为目的,推行线下七日无理由退换货承诺活动,就地、就近提供宣传、咨询、和解等服务,积极鼓励小额消费纠纷在线快速和解处理,及时化解消费矛盾。引导市场主体诚实守信、合法经营,督促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消费者满意度和社会公认度不断提升。

2022年,全县共受理各类诉求1625件,其中:12315投诉913件、12345政府热线709件,办结1607件,办结率98.8%,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0余万元。


通讯员:刘凌

责任编辑:周尔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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