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惠民政策进万家:支持复工复产政策解答(就业篇3)

为更好的帮助企业和劳动者了解人社部门援企稳岗相关政策,加快企业复产复工,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工作人员就相关政策进行了解答。

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可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就业创业服务窗口工作人员霍孝玲说:“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或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给予每人1000元一次性就业补贴。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经人社部门审核后,给予企业每人每月 500 元的培训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 6个月。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可给予每人1000元一次性就业补贴。切实落实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的定额税收减免、担保贷款及贴息、就业补贴等政策。”

外出务工人员可享受哪些服务?

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人力资源服务窗口工作人员陶桂燕告诉记者:“对外出务工的贫困人员和在定点机构参加就业技能培训的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给予一次性交通补贴,每人每年能享受一次,补贴的标准为:

(1)贫困人员跨省务工的,按每人不超过500元标准补贴;省内县外务工的,按每人不超过300元标准补贴。

(2)在职业培训定点机构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在城镇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按每人200元标准给予补贴。”

全媒体记者:代炜 

通讯员:陶桂燕/刘晓雨

责任编辑:康光会

(作者:代炜 陶桂燕/刘晓雨)

关注我们

新媒体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