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郝兴锐) “受到处分以后有点畏首畏尾,感谢组织对我的教育和关心,激发了我的工作热情。”日前,南漳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干部对蛮河灌区管理处党支部书记张作义进行了回访,并向他宣传了省纪委监委《关于鼓励和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意见》(简称“鄂纪励十二条”)。“鄂纪励十二条”出台以来,南漳县向党员干部广泛宣传,对受处分人员开展回访,为受到诬告者澄清正名,积极营造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保护和鼓励干部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
“‘鄂纪励十二条’是干事创业者的‘护身符’,树立了良好的干事创业导向,消除了‘多干的多犯错、少干的少犯错’这一困扰基层干部的心病,让干事的干部少了顾虑、多了底气,少了怨言、多了干劲。”肖堰镇党委书记石海龙表示。
“接下来,村里要大胆尝试,因地制宜发展‘都市农业’,引进现代农业模式,建设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的美丽乡村!”九集镇八泉村党支部书记周万军高兴地说。九集镇党委在全镇宣传了“鄂纪励十二条”后,基层干部信心倍增。
澄清正名后,王作祝如释重负,重新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巡检镇信访办工作中。王作祝在之前的工作中敢破敢立、敢闯敢干,遭到一小撮人的打击报复。反复的诬告给王作祝造成了相当大的精神压力。近日,巡检镇纪委对王作祝进行澄清正名后,同事们欣喜地发现,他之前抑郁寡欢的神情一扫而光,恢复到意气风发、满怀激情的精神状态。“贯彻落实‘鄂纪励十二条’,既要暖心也要正心,正确认识和处理保护与监督的关系、容错与纠错的关系、挽救与惩治的关系,做到宽严有度、刚柔并济、不枉不纵。”南漳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雷斌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