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 张昊婷)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可南漳一男子在第一次酒驾被交警查处后,不仅没有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反而心存侥幸,再次饮酒驾车,最终被警方查处。

7月1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民警在城关镇车家店村路段进行酒驾专项整治行动。
执勤民警对一辆小型轿车检查时,发现该驾驶人王某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嫌疑,遂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41.3mg/100,属于酒后驾驶。

经调查询问,王某于2019年5月19日曾因酒驾被襄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大队处罚过,驾驶证还在暂扣期间。
当天其饮酒后害怕再次被交警査到,所以走“小路”,没有想到还是被交警查获了,王某后悔不已,他说现在不能开车了,以后再考取驾照,一定要记住现在的教训,开车不喝酒。
目前,此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王某的违法行为将被处予拘留,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罚款2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