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漳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召开

8月27日,南漳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孙国强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友武、刘鹏飞、齐贤林、董尚梅、唐大海,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张大江参加会议。副县长黄玉刚、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及相关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南漳县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县本级决算和2026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5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南漳县人民检察院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情况报告;审议并通过了《南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张小艳辞去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南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李智源代理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决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向获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并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记者:邹宝剑|编辑:赵武

一审:龚良杰/周尔华

二审:刘伟

三审:马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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