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南漳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孙国强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友武、刘鹏飞、齐贤林、董尚梅、尤明军、唐大海,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张大江参加会议。县委常委、副县长徐劲松,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及相关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南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2026年修改)》;审议并通过了《南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关于提请任命南漳县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关于提请任命各镇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南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李化辞去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请求的决定》《南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杨毅辞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请求的决定》《南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侯锋代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决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向获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并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记者:刘静昳|实习生:童娜
编辑:赵武
一审:廖楚雄/周尔华
二审:刘伟
三审:马国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