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上午,县委书记罗兴斌主持召开第十五届中共南漳县委常委会第67次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研究部署我县贯彻落实意见。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改革精神和严的要求,持续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让广大基层干部将更多时间和精力放到抓落实上。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功玉,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孙国强,县政协主席晏兆品参加会议。

在听取相关汇报和与会同志发言后,罗兴斌指出
《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党内法规,健全了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长效机制;树立了用改革创新的办法为基层减负赋能、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鲜明导向;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各级各部门要以改革精神和严的要求,扎实有力推动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罗兴斌强调
要加强学习。结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重要指示精神,学深悟透《规定》。通过学习转变工作理念和方式,深刻认识“减负”不是“减责任”“减担当”,要更加积极主动开拓进取、真抓实干。
要问题导向。对照《规定》认真检视存在的问题,扎实进行整改。对基层干部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要发现一个整改一个;对典型性、普遍性的问题,要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和清理。
要以上率下。各级领导干部要履行好主体责任,在安排工作时坚持实事求是,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动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不断取得实效。
要明晰权责。结合我县构建基层治理体系框架试点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基层权责事务清单体系,把更多资源、服务、管理下放到基层,推动减负与赋能双向发力,让广大基层干部把更多时间和精力放到抓落实、谋发展上。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县委常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县法院、县检察院主要负责同志,各镇(区)、部分县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记者:赵武/ 邹宝剑 /柳琪
编辑:杨丽丨责任编辑:刘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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