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南漳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功玉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杰春、刘友武、刘鹏飞、齐贤林及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张小艳,副县长刘彩峰,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人大办等单位主要或相关负责同志及部分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学习了赵乐际同志在重庆调研时的讲话精神、2023年第10期《政策》杂志刊登的王艳玲同志署名文章《把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
会议听取了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专项工作报告》。
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南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关于2023年县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南漳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变动和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苏飞同志辞去襄阳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方杰等同志辞去南漳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南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批准2023年县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张功玉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记者:杨雪晶|通讯员:杨传坤 许巧 唐敏
编辑:王蕾|责任编辑:卢珊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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