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县人大常委会开展《襄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活动,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杰春,副县长杨明全参加活动。

朱杰春一行先后到城区大东门路段、县实验中学路段等地实地查看了车辆摆放、施划停车线位、充电设施及《条例》宣传情况。

朱杰春要求,各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抓好《条例》的实施;要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完善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制度机制;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规范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行驶、停放、充电等各环节管理;要做好宣传引导,提升人民群众对《条例》的知晓率,提高安全文明通行意识,创造更为便利、安全的出行环境。
杨明全汇报了《襄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部分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交流了检查意见,并提出建议。
全媒体记者:黄悦青 通讯员:华丽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