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功玉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杰春、乔凌秋、刘友武、刘鹏飞、齐贤林、杨海涛、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蒋宏伟及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张小艳,副县长徐劲松,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等部门主要或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研讨班开班式上重要讲话、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全市奋进“实干年”加快襄阳都市圈高质量发展助推全省先行区建设动员大会、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全县奋进“实干年”加快“强县工程”建设助推襄阳都市圈高质量发展动员会等会议精神。
会议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及县民政局《关于2021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整改满意度测评。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法院贯彻实施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作用,促进基层社会治理的决定》情况的报告、县监察委员会关于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草案),审阅了南漳县选举产生的襄阳市第十八届人大代表2022年度履职报告。
会议审阅和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符合《南漳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报告履职情况试行办法》规定的任职条件的69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022年度履职报告,会议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现场对上述69人进行了测评。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提请的人事任免议案,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并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全媒体记者:杨雪晶
通讯员:梁群芳 许巧
一审:柳思华
二审:卢珊娜
三审:代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