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召开

10月9日,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功玉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乔凌秋、刘友武、刘鹏飞、齐贤林,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蒋宏伟及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会议。副县长周建强、贺军波及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等部门主要或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上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试点工作的通知》。

会议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上半年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1年县本级财政决算和2022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1年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贯彻落实县委“123”发展思路,为建设生态美、产业强、机制活、百姓富的“金南漳”而奋斗的决定》的情况报告。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上半年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县本级财政决算和2022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县人大常委会决议草案,《关于2021年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草案,《南漳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报告履职情况试行办法》(草案)、《南漳县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定》(修订草案)。

全媒体记者:代军锋/ 陈松

通讯员:许巧/ 何昭非

责任编辑:陈梦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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