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召开

6月29日,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功玉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杰春、乔凌秋、刘友武、刘鹏飞、齐贤林、杨海涛,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蒋宏伟及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雷斌、副县长徐劲松、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政府办公室、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主要或相关负责人,九集镇人大、薛坪镇人大主要负责人和部分县人大代表、县人大机关相关机构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新修订的地方组织法、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市委县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省市县委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精神。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及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草案、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农村饮水提标升级情况的报告》及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草案、《南漳县人大常委会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工作规则(试行)》(草案)、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南漳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闭会期间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暂行办法》(草案)、《南漳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履职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草案)、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提请的人事任免议案。

会议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并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全媒体记者:王鼎

责任编辑:侯晓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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