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海涛带领部分市、县、镇人大代表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

检查组先后到新隆悦府建筑工地、龙蟒磷渣场、华新(南漳)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三道河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实地检查了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防治、饮用水安全保障、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新污染物治理等情况。
杨海涛要求,各相关部门要对照法律规定,严格履行工作职责,梳理问题清单,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要加大项目管理力度,做到项目规划、申报、建设与环境保护工作同步实施、同步落实;要强化宣传,引导公民依法行使监督权力,营造全社会重视环保、参与环保的良好氛围。
全媒体记者:刘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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