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来自县统计局消息,2021年,南漳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45.25亿元,可比价增长15.3%,高于全省2.4个百分点,高于全市0.6个百分点,增速位居全市第3位(七县市第1位),比2019年增长11.3%,两年平均增长5.5%。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成效显著,经济持续稳定恢复,交出了一份好于预期的精彩答卷。
从全市反馈的11项主要经济指标来看,增速位于七县市第1位有7项(地区生产总值、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农林牧渔业增加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第2位的有1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第3位的有2项(固定资产投资、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第6位的有1项(直接利用外资)。
全县完成农林牧渔业总产值111.84亿元,可比价增长16.2%;农林牧渔业增加值达到62.67亿元,可比价增长12.4%。主要农产品产量稳步增长。
全县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23.3%,高于全省8.5个百分点,高于全市3个百分点,位居全市第3位(七县市第1位),比2019年增长20.3%,两年平均增长9.7%。
全县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同比增长27.2%,高于全省6.8个百分点,高于全市0.2个百分点,恢复到2019年的95%,增速居全市第6位(七县市第3位)。
全县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49.82亿元,同比增长25.7%,高于全省5.8个百分点,高于全市0.2个百分点,增速位居全市第6位(七县市第2位),总量恢复到2019年的101.2%。
全县完成外贸出口32000万美元,较上年下降15.0 %;全县实际利用外资5148万美元,同比增长12.89%,增速位居全市第8位(七县市第6位)。
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64亿元,同比增长47.7%,高于全省17个百分点,高于全市15.6个百分点,增速位居全市第1位(七县市第1位),总量恢复到2019年的92.6%。
全县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8466元,增长10.3%,增速高于全省0.6个百分点,高于全市1个百分点,增速位居全市第3位(七县市第1位),比2019年增长11.1%,两年平均增长5.4%。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652元,同比增长13.2%,高于全省1.2个百分点,高于全市0.7个百分点,增速位居七县市第3位,比2019年增长12.7%,两年平均增长6.2%。
全县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43.6亿元,同比增长27.4%,高于全市4.7个百分点,增速位居全市第2位(七县市第1位),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首次突破10%,达到12.63%,比上年提高8.2个百分点。
来源:南漳县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