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设立“蜗牛奖"“鸵鸟奖” 慢作为、不作为将“被颁奖”

近日,县政府决定自2021年起,围绕重点工作、重大项目的推进落实情况,在相关单位中设立“蜗牛奖” “鸵鸟奖”,以警示驱动慢作为、不作为的“获奖”单位知耻后勇,以更高标准、更高效率、更高质量推进各项工作。

“蜗牛奖” “鸵鸟奖”的认定情形为:对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推进不力,未如期实施或完成相关工作,被上级通报、约谈和媒体曝光的, 以及在上级督查活动中被反馈相同问题两次以上的;对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阶段性重点工作推进不力, 未如期实施或完成相关工作的,影响全年目标任务完成,在市、县两级季度排名连续两次以上落后的;在重大项目实施过程中,因不担当、不作为等懒政怠政行为导致项目退退不能启动、工作进度停滞的,超过规定办理时限10天以上的;在项目推进或处理协调问题时,因循守旧,创新意识不强,导致工作事倍功半,问题不能及时解决,项目推进迟缓困难,造成群访或者越级上访的;对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交办事项未能按时按质完成, 经督办协调,一周内工作仍无明显进展的;在“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群众和企业多次反映、投诉和举报,经查实,未按办理时限推进或应办理而无故拖延的,按规定可以解决而未及时解决的;其他依法应当履行的职责但未及时有效履行的。凡是具有以上情形之一的单位,均可被纳入“蜗牛奖”“鸵鸟奖”的认定范围。

活动将由县政府办、县作风办、县重点项目办等单位以及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服务对象、企业代表等方面人士组成评审工作小组,分别评选从“慢作为”的认定范围中评出“蜗牛奖”,从“不作为”的认定范围中评出“鸵鸟奖”。

被评定为“蜗牛奖” “鸵鸟奖”的单位主要负责人, 要在全县大会上作表态发言,新闻媒体进行曝光;在年度财政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考核中对单位扣分;被评为“蜗牛奖""鸵鸟奖"两次及以上的,提请县纪委监委机关对相关单位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新闻媒体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程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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