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漳:现场观摩案件庭审 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与宣传

日前,南漳县人民法院邀请县市场监管局、县检察院和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商家代表们旁听了一起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

2022年5月10日,原告广州宝洁有限公司发现被告谷城县某副食店销售的涉案产品使用了“舒肤佳”商标相同标识。经鉴定,该涉案商品并非宝洁公司生产,属于假冒产品。在县人民法院庭审后,认定被告侵犯了宝洁公司“舒肤佳”注册商标专用权,经法官调解,原告与被告双方达成和解。

“以前我们只知道商标,不知道商标权。通过今天的庭审和法治宣讲,对我们商家是一个警示。在今后的经营中,我们一定坚持合法经营、守法经营。”商家代表黄荣说。

庭审结束后,法官还向现场人员宣传商标法相关知识。

“通过本次公开庭审也给予微小企业、广大的个体工商户予以警醒,让他们在日常的经营活动中规范自己的行为。南漳法院也将进一步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加强法治宣传,崇尚文化创新,为辖区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法治氛围。”南漳法院九集法庭庭长杨柳说。

全媒体记者: 黄悦青

一审:柳思华

二审:卢珊娜

三审:代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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