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细税惠账 助力企业向“绿”而行

“多亏税务部门的提醒,让我们及时发现了企业经营的重大风险!”华新水泥(襄阳)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李强向南漳县税务局的工作人员连声感谢道。

原来,这是因为税务工作人员在登记2023年1季度《环境保护税税收优惠管理台账》时,发现华新水泥(襄阳)有限公司环保税申报金额与减免金额存在出入,深入核实后发现是该公司环境保护税减免政策适用错误导致。

据了解,为了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税重点税源管理,全面提升绿色税收管理质效,南漳县税务局按照要求建立了《环境保护税税收优惠管理台账》,对重点税源企业的基本信息、申报入库明细、税收优惠情况、累计减免税款等实施台账管理,对其中不正常的数据及时发现、及时分析、及时解决。

按照规定,纳税人任何一个排放口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以及没有排放口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的浓度值,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依法不予减征环境保护税。华新水泥(襄阳)有限公司二氧化硫(气)浓度超过排放标准,在第一季度均不享受减免政策。经过税务部门工作人员的上门宣传辅导,该公司已经主动通过办税服务厅进行了更正申报,并补缴环境保护税和滞纳金5万余元。

为充分发挥环境保护税的绿色发展效应,自2023年开年以来,南漳县税务局在建立《环境保护税税收优惠管理台账》基础上,积极探索综合施策办法:一方面对纳税人做到“精细服务”,积极开展“送政策上门”服务,对环保税信息采集表、申报表填写方法等内容进行细致讲解,确保纳税人懂政策、会申报,提升纳税人环保意识;另一方面,与环保局等相关部门“精诚共治”,加强协调沟通,强化应税污染物适用、税收减免适用、应税污染物排放量监测计算等方面的协作配合,深入有问题企业核实排放数据,及时跟进税收征管,不让违法超标排放企业在税收征管中“漏网”、占“便宜”。

“下一步,县税务局将对纳税人减免环境保护税税款情况进行全面核查,严格落实‘多排多征、少排少征、不排不征’的正向激励机制,推动企业绿色发展,为家乡的绿水青山建设贡献税务力量。”南漳县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王成龙表示。

通讯员:秦晓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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