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制度,规范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自由职业者、临时性就业人员和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我省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第259号令)和《湖北省三资企业、私营企业、个体经济从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规定》(省政府第152号令)明确了将城镇个体工商户和进城务工灵活就业人员列入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只要按规定履行了缴费义务,今后也可以同国有、集体企业的职工一样在年老退休时享有国家法定的退休待遇。
据悉,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已于2022年1月实现了全国统筹,社保基金在全国范围内互济余缺,增强了支撑能力、减轻了地方财政压力,全国范围内无需转移指日可待,养老保险“全国一盘棋”,更加保障了参保人员的权益;同时为了进一步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多形式、多渠道就业,减轻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缴费负担,县财政还对符合相关条件的参保人员还加大了社保补贴力度,补贴标准最低可达到1200元/年,最高补贴可达到6000元/年。
为了使全县灵活就业人员了解最新政策,把握最佳参保时机,共享时代发展红利,县人社局拟于4月中旬在公共就业服务中心举办《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政策宣讲活动》,社保局长现场亲自讲解,从参保范围、缴费方式、补贴办法、退休待遇等你们最关心的问题进行详细的解读,现场还设定了问答互动环节,社保局专业人员现场帮您帮您算好经济账、长远帐,而且对于前100名报名且参加活动的人员还有精美小礼品赠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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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热线:07105232423,报名时间4月10日至14日。
南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二三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