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首部世遗保护专项法规施行 千年长渠有了“法治护盾”

近日,《襄阳市长渠世界灌溉工程遗产保护条例》新闻发布会召开。这部专属地方性法规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拥有2300余年历史的长渠筑牢法治保护屏障,填补了襄阳世界灌溉工程遗产专项立法空白。

长渠(又名白起渠)是国家级与世界级灌溉工程遗产,横跨南漳、宜城两地,滋养沿线四十余万亩良田,是兼具灌溉实效、生态价值与千年文脉的“活态遗产”。此前,因缺乏专项法规支撑,长渠存在管护权责模糊、生态治理薄弱、文化价值活化不足等诸多管护难题。

此次施行的《条例》构建了系统化、法治化的保护管理体系,创新“活态保护、以用促保”模式,明确多级管护责任,细化管控红线与治理举措。

襄阳市三道河水电工程管理局办公室副主任唐海峰说:“《条例》主要内容包括,健全多方协同保护责任体系,强化规划管控与遗产本体保护,兼顾遗产保护与灌溉功能保障,推进沿线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推动遗产文化传承与合理利用。”

目前,襄阳市三道河水电工程管理局联合南漳、宜城两地及市、县水利部门,全面启动《条例》实施工作,通过网格化巡查、联合执法、灌区现代化改造、文旅产业培育等举措,统筹推进古渠保护、民生保障与产业发展。

襄阳市三道河水电工程管理局副局长徐建忠说:“《条例》的颁布实施,是长渠世界灌溉工程遗产保护的重要里程碑。下一步,我们将以此为契机,抓好条例宣传,科学编制保护利用规划,划定保护范围、建立保护清单,严管各类危害遗产安全的行为。并且持续做好工程运维和现代化改造,保障灌溉功能,深挖长渠历史文化,发展文旅产业,让这份世界遗产焕发新的时代光彩。”

记者:李国栋/付秭嘉

一审:龚良杰/周尔华

二审:刘伟

三审:马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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