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正值森林火灾高发期,祭祀烧纸、露营烧烤等野外用火行为增加,加之天干物燥,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引发森林火灾。下面让我们通过一起案件,共同了解森林防火的重要性。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公布的2024年查处的一起涉火典型案件:
呼和浩特市张某某违规用火引发森林火灾失火案。
2024年4月25日,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公安局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破获一起失火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经查,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在防火期内违规用火焚烧秸秆引发森林火灾,造成经济损失1.1万元。5月31日,张某某因涉嫌失火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案件已移送清水河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
1、倡导文明祭祀:清明、五一期间提倡鲜花祭扫、网络追思,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林区;
2、严禁野外用火:防火期内禁止一切焚烧秸秆、烧荒、野炊等行为,违规者将面临法律严惩;
3、加强火源管理:农事作业需严格遵守防火规定,进入林区车辆需配备防火装置;
4、全民参与防火:发现火情立即拨打12119报警,发现违规用火行为可向公安机关举报。
森林防火关乎生态安全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严守防火规定。
举报电话:12119(森林火警)/ 110(公安机关)
编辑:胡振兴
一审:卢珊娜/周尔华
二审:刘伟
三审:马国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