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深入做好援企稳岗促就业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4〕15号)文件精神,现将南漳县2024年第三批拟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补贴8家单位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7日(2024年12月13日-2024年12月19日),凡对上述企业或单位有疑问者,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县人社局反映。
接待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 下午15:00—17:30
联系电话:0710-5231997
南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12日
编辑:潘博 | 责任编辑:刘伟
审核:代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