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为提前报废淘汰高能耗高排放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加快推进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报废更新工作,部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已拨付到县财政局,请广大交通运输企业、货车司机朋友尽快报废车辆申报领取补贴。具体报废更新补贴内容通告如下:
一、补贴范围
2024年7月31日前在我县公安部门注册登记,并取得《道路运输证》,排放标准为国三及以下的营运柴油货车,在 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报废更新的,分档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
(一)车辆报废补贴:提前报废〔距强制报废期1年(含)以上〕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中重型营运柴油货车。
(二)报废更新补贴:提前报废〔距强制报废期1年(含)以上〕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中重型营运柴油货车,并更新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或新能源营运货车。其中,新能源车辆应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新购置车辆与报废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一致。
(三)新购专用车辆补贴: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
须符合《城市物流配送汽车选型技术要求》(GB/T 29912)相关要求,并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目录批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查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补贴政策:
(1)2024年7月31日(含)后转移至我县的;
(2)2024年7月31日前报废的;
(3)已获得中央其他资金渠道支持的。
车主或经办人可在县交通运输局网站下载《襄阳市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提前淘汰补助资金申报表》(附件1)。
二、车型查询
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车型查询采取以下三种方式:
1.查询购车时留存的相关资料;
2.联系车辆生产企业;
3.在国家机动车环保网查询查询网址:(https://info.vecc.org.cn/ve/index)
三、补贴申请时限
从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逾期不再受理补贴申请。
四、受理地点
办公窗口设在南漳县交通物流发展服务中心三楼业务股(地址:南漳县城关镇汴河路138号)。
联系人:李余小龙;联系电话: 0710-5231734 18934616520
五、补贴标准
补贴依据《交通运输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的通知》(交规划发〔2024〕90号)执行,具体标准如下:
(一)提前报废老旧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标准

(二)提前报废并新购营运货车补贴标准
报废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提前报废老旧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补贴;
报废并新购新能源货车补贴=提前报废老旧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新购新能源营运货车补贴。
其中: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或新能源营运货车补贴标准见下表。

(三)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补贴标准每辆车补贴 3.5 万元。
附件:1.南漳县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表
2.南漳县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助申请办理程序
南漳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