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南漳:诉前调解显成效 4000万金融纠纷化无形

“要是立案,公司还得出十多万元诉讼费,没想到案子在诉前就调解了,感谢法院为我们节省了一大笔开支!”近日,一起涉案诉讼标的高达4000万余元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由设立在南漳法院二楼的南漳县民商事诉前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员的引导下,向南漳法院申请了司法确认。

自受案到结案仅用时10天,且对于诉前调解的案件,法院一律不收取费用,为案涉企业节省了十余万元诉讼费用。企业负责人向法院表示了感谢,法院的做法不仅高效化解了矛盾,也为企业降低了诉讼成本。

今年以来,南漳法院充分发挥职能,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提档升级,聚焦基层矛盾化解新形势、新要求,深入开展“商事案件调裁分流三级过滤机制”和“金融纠纷案件多元解纷机制”改革。

对金融类纠纷,通过诉调对接中心利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导入辖区内专业调解组织,进行网上委派诉前调解。对于调解成功有履行内容的,引导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而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及时办理立案手续。

对已立案的民商事案件,根据案件的疑难程度、能否及时送达、是否需要鉴定评估等,按照“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原则进行“三级分流”,相对简单的案件分配到速裁团队办理,相对复杂的案件流转到民事审判团队办理,属于人民法庭管辖案件流转到人民法庭办理,既能防止案件久拖不决,又能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上述这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就是南漳法院在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创建工作中的缩影。截至目前,南漳法院共受理涉企案件1612件,诉前调解收案541件,调解成功478件,通过简案快审方式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3377件,占全部收案数的92.9%,结案2516件,结案率达74.5%。

下一步,南漳法院将充分发挥法院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中的服务保障作用,以高效、便捷、公正、低成本的纠纷快速化解新途径,有效化解涉企矛盾纠纷,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与提升审判质效相结合,为企业健康发展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通讯员 张余加

编辑:潘博 | 责任编辑:刘伟

审核:代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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