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襄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南漳办事处了解到,为支持居民改善住房条件,自今年8月1日起,优化调整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简称“商转公”)政策,第二套房也可以办理“商转公”业务。

据了解,新的政策对“商转公”住房套数进行了优化调整,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家庭购买两套以内(含第二套)自住住房的人员,从首套住房放宽到第二套住房。同时,不再要求借款人家庭提供房产证明;异地正常缴存职工也可申请“商转公”。除此之外,对“商转公”住房套数认定标准进行了优化。
新的政策调整为: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且人民银行“个人信用报告”中未结清的住房贷款仅为需办理商转公贷款同一笔数的,比照首套房贷款政策执行;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有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且人民银行“个人信用报告”中未结清的住房贷款仅为需办理商转公贷款同一笔数的,比照二套房贷款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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