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对象:
南漳县户籍,在政务服务中心人社服务大厅综合窗口办理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以个人身份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并进行灵活就业登记的以下9类人员:
1、女性年满40周岁或男性年满50周岁的失业人员;
2、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人员(从办理失业登记登记日期起计算);
3、失地农民;
4、城镇零就业家庭或者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
5、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
6、毕业5年以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7、残疾人;
8、各级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成年孤儿和社会成年孤儿;
9、脱贫劳动力。
二、补贴标准及期限
从2024年7月1日起,原国有(集体)企业下岗职工、脱贫劳动力、高校毕业生等类型灵活就业人员按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60%,最高不超过500元/月标准执行,其他类型灵活就业人员按照150元/月标准执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除初次申报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三、申领流程渠道
申领地址:1、政务服务中心人社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湖北省襄阳市南漳县金漳大道430号一楼)
2、各镇(区)人社中心服务窗口
咨询电话:0710-5244513
四、申领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南漳县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窗口领取);
(2)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原国有(集体)企业下岗职工需另行提供国有(集体)企业招工表、高校毕业生需另行提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由于目前社保数据只实现全省互通,在湖北省外缴纳社会保险的,需按年度提供本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发票。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首次申报以后“免申即享”,即申请人首次提交申请后,后续只需要按时缴费社会保险费,人社部门每年将自动进行数据比对(省外需按年度提供本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发票),分批次将社保补贴拨付到申请人提供的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内,直至补贴期满。
南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