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保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可一名男子为了贪食野味,铤而走险打起了非法狩猎的主意,却不料被民警当场抓获,这下非但野味没能吃成,“牢饭”却是吃定了。
近日,家住湖北省南漳县长坪镇阳太坪村的村民,看见一辆悬挂外地车牌的灰色小轿车长时间在附近山林逗留徘徊,车辆驾驶员还不时拎着编织袋徒步进山,诡异的行为引起了附近村民的注意,随即拨打了报警电话。

“到达群众举报地点后,发现该车辆正准备离开现场,我们当即对其进行拦停。”民警刘朝正说。
面对询问,驾驶员林某(化名)神色慌张、支支吾吾。民警随即对车辆进行进一步勘察。在林某所驾驶的轿车里,办案民警现场查获用于猎捕野生动物的猎夹7个、报警器11个以及其猎获的小麂2只、猪獾1只。
“这是个啥?”
“这是猪獾子。”
“你在哪搞的猪獾子?”
“走到那边捡的一个”
“这夹子还夹着呢。”
“是啊我就捡的嘛,别人夹的我在路边捡的。”

据了解,根据2023年10月27日南漳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南漳县陆生野生动物禁猎期、禁猎区和禁止使用猎捕方法、猎捕工具的通告》规定,长坪镇为禁猎区,禁猎期为5年,犯罪嫌疑人林某的行为已触犯法律。
“犯罪嫌疑人林某在禁猎期、禁猎区使用禁用工具和方法猎捕野生动物,其行为已触犯了我国刑法第341条第二款,涉嫌非法狩猎罪。该案件已移交森林警察大队办理。”民警刘朝正说。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记者:张鹏亮|通讯员:谢博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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