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襄阳市南漳县公安局九集派出所破获一起利用未成年人贩卖含有依托咪酯电子烟弹的涉毒案件,5名犯罪嫌疑人悉数落网。
家住南漳县九集镇的王某在与朋友聚会时,意外接触到一种名为“上头烟”的电子烟弹,遂心生好奇购买了两枚。极强的成瘾性让他心中生疑,通过上网查询后,得知烟弹内可能含有毒品成分,于是拨通了报警电话。
“辖区的一个群众向我们反映,他在湖北省孝感市购买了两颗电子烟弹,怀疑含有依托咪酯。”南漳县公安局九集派出所民警宋骏伟告诉记者,在上门拿到这两枚“上头烟”的电子烟弹后,从外观上看去,与普通电子烟弹无异。“我们将该烟弹送往襄阳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进行检测,经检测,我们送检的烟弹中检出了依托咪酯成分。”
依托咪酯俗称“烟粉”,有较强的成瘾性,非法吸食后会有“上头”感,呈现头晕、兴奋、抽搐等症状,长期大量滥用会出现精神障碍甚至造成死亡,于2023年10月1日被我国正式列入毒品目录。

在明确该案涉毒后,南漳县公安局迅速成立工作专班展开深入侦查,逐步掌握了该团伙的组织结构、人员分布、藏匿地点等重要信息。
“我们组织了20余名警力,成立了两个抓捕工作组。经过我们严密的布控,将该团伙的5名犯罪嫌疑人成功抓获。”南漳县公安局九集派出所民警宋骏伟说。
经公安机关调查得知,2023年10月20日至26日,犯罪嫌疑人裴某甲、裴某乙、陈某甲集资三万余元,利用未成年人张某、陈某乙购入75枚含有依托咪酯的电子烟弹进行多次贩卖。2024年4月3日,南漳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此案。
“我国刑法第347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本案中三名被告人多次贩卖毒品情节严重,且利用未成年人贩卖毒品,应当予以从重处罚。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均为四年以上有期徒刑。”南漳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助理邱天说。
“我表示当庭认罪认罚,我对购买烟弹的受害人表示真诚的道歉。我保证今后我再也不会触碰毒品,并在日常生活中宣传毒品的危害,劝导身边的人远离毒品。我认真改造,争取早日出来,出来后一定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犯罪嫌疑人陈某甲悔不当初。
记者:张鹏亮|通讯员:谢博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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