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万!南漳公安、人社为85名农民工解决了“烦薪事”

近日,县公安局、县人社局联合执法,成功破获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帮助85名农民工追回102万元欠薪。

据了解,2023年5月16日,85名工人向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反映南漳县某建设开发项目拖欠工人工资。接到投诉后,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了解核实到,某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共计102万元。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快速立案处置,责令该公司限期足额支付,但其一直逾期未支付。2023年8月25日,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此案移送县公安局,经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调查核实后,于2023年8月30日对该案立案侦办,经多次宣讲法律法规、部门联合协调,最终将拖欠农民工工资全部追回。

警方提醒:广大企业经营者要守法经营、合理发展,依法承担企业责任,做按时支付工资的信誉企业。同时提醒广大务工人员,讨薪是合法诉求,守法是底线,理性合法讨薪才是正确的维权途径。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作为劳动者,面对恶意欠薪行为可通过向劳动部门、公安机关举报等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记者:郑梦欢|见习记者:冯茜

通讯员:彭刚/唐彦

编辑:侯晓玲|责任编辑:方荩娅

审核:代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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