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多亏了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违法处罚结束后为我办理了用地手续,保障了公司正常运转,以后不会擅自占地建厂房了。”近日,在办理完用地手续后,南漳县聚多农业有限公司法人黎聚友说道。
原来,该公司在未取得用地手续情况下,擅自占用九集镇良种场村四组集体土地,用于厂房建设和硬化场地。经调查核实,该企业为九集镇招商引资企业。为减少企业损失,保障企业正常运转,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该企业进行处罚后,在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依托农村“一二三”产业项目,为企业完善了用地手续。同时,坚持服务与监管并重,及时开展“送法上门”服务,为企业详细解读相关法律、政策,引导其依法依规开展后续生产经营活动。
今年以来,该局加大自然资源“服务型”执法力度,还为肖堰镇观音堂电商中心完善了用地手续,破解了346国道等基础设施的用地报批瓶颈,切实推动县域基础设施建设,保障企业运转,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执法监察股负责人刘向东表示,“法治就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是统筹保护和发展的必要手段,通过服务型执法,可以对企业进行正向引导,不但持续释放了政府职能部门全力助企健康发展的信号,也让尊法、守法成为市场主体的自觉行为,切实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实的自然资源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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