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漳县华茂粮油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集体协商

近日,南漳县华茂粮油有限责任公司召开集体协商会议。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双方签订“1+4”即集体合同及工资、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技术工人薪酬激励等专项集体合同,报人社部门审查备案后生效公示。

华茂粮油是本地重点粮油收购、加工、销售为一体的民营企业。协商会上,职工方直奔主题:“公司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加班费怎么算?”行政方回应:“月最低工资1970元,不低于省标准。加班费以本人正常工作时间月工资为基数,法定节假日按300%计发。”针对技术工人,职工方追问:“技能津贴有没有明确标准?”企业方答复:“全部写入专项合同,学徒工不低于2000元/月,初级工2500元,中级2800元,高级3200元,技师4000元,高级技师4500元,同时设师带徒津贴1000元/月、夜班津贴50元/班。”

经充分协商,成果实实在在:工资方面,明确岗位津贴、交通补贴、高温津贴等,每月15日按时发薪;技术工人薪酬激励方面,建立“技能等级+津贴+创新奖励”机制,让技能“升值”、让技工“吃香”;劳动安全方面,每年安排不少于3万元专项资金,落实有毒有害岗位津贴和定期健康检查;女职工权益方面,每月发放20元卫生费,产假、护理假、育儿假及妇科检查等逐项细化。职工代表说:“标准写进合同,干技术更有奔头。”

此次协商让职工直接参与企业管理,畅通了诉求渠道,规范了用工标准,提升了安全防护水平。技术工人薪酬激励专项合同打破“论资排辈”旧框框,树立“技高者多得、创新者厚报”新导向,把“技能等级”变成“真金白银”,把“师徒传承”写进合同条款,让技能人才有面子、有里子、有奔头。这不仅打通了技能人才晋升通道,更为企业粮食收储、加工生产稳定提供了坚实人才支撑。下一步,公司工会将持续做好合同履约监督工作,常态化开展集体协商,坚持依法治企、以情待人,让“协商有约、技高有价”成为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底色。


通讯员:段波/张功强

一审:周尔华

二审:刘伟

三审:马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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