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治理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网络餐饮服务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群众饮食安全,今年以来,县市场监管局持续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查处经营资质造假、经营场所环境不卫生、食品安全不达标、未履行索证索票制度等违法行为。现对两起典型案例予以公开通报,全县网络餐饮平台及入网经营者要引以为戒,严守食品安全底线。
案例一:城关镇某餐饮店未保持食品加工场所环境卫生整洁案
2026年3月18日,县市场监管局对位于南漳县城关镇的某餐饮店开展现场检查。
经查,该店后厨地面有油污、杂物堆积在地面、食品原料与杂物混放、成品食材直接在地面处理、加工设备及容器表面附着污垢等环境卫生问题,存在食品安全风险。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依据《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县市场监管局已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行政处罚。
案例二:武安镇某餐饮店未按许可范围生产经营食品且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案
2026年3月27日,县市场监管局对位于武安镇的某餐饮店开展现场检查。
经查,该店未按许可范围生产经营食品,且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存在食品安全风险。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依据《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七十六条规定,南漳县市场监管局已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行政处罚。
下一步,市场监管局将持续保持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的高压态势,常态化开展线上监测、线下核查,严查各类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规范网络餐饮全行业经营秩序,切实守护群众的网络订餐食品安全。
通讯员:南市监|编辑:赵武
一审:廖楚雄/周尔华
二审:刘伟
三审:马国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