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期间,中央、省、市各级财政下达南漳县林业资金共计4.2487亿元,赋能生态建设,为绿色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资金定向投入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国土绿化和森林病虫害防治等重点领域,其中,累计发放林业惠农惠民资金超2亿元。通过生态护林员岗位设置、林农直接增收等方式,让群众在守护生态的过程中获得实实在在的收益,成为生态保护、乡村振兴与县域经济发展同频共振的重要举措。同时,良好的生态环境转化为县域经济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助力林优林特产品、生态旅游、林下经济等绿色产业发展壮大,形成“生态保护—民生改善—产业升级”的良性循环,走上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通讯员:李燕/黄维军|编辑:符柳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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