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社局:档案堆里“挖”出晚年保障

“太感谢你们的帮助了,我每个月可以多领几百元的退休金!”近日,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李先生将一面印有“政策精通业务强、敬业担当解民忧”的锦旗送到县政务服务中心人社窗口,感谢工作人员用心用情的服务。

据悉,李先生于7月初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来到县政务服务中心人社专区咨询退休政策。工作人员随即对李先生的参保情况进行全方位了解,在与本人多次核对缴费年限和缴费情况后发现,李先生自2010年7月至2025年6月灵活就业正常参保状态已缴满180个月达到退休条件,但李先生于1991年5月至2001年6月在某镇工商所工作过,期间单位未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存在可以补缴的可能。

遵循政务服务“一次性告知”的工作要求和多年的前台工作经验,人社窗口工作人员告知李先生,某镇工商所已进行机构改革,其可以前往主管单位查询职工档案、原始工资花名册和解除劳动合同等资料。但由于原单位已整建制划归至其他单位,且因年代久远,相关资料不全等原因,李先生的养老补缴问题显得异常复杂,一时陷入僵局。

在李先生即将要放弃的时候,工作人员迎难而上,一边安抚李先生,一边从已经取得的资料中调取李先生的《解除劳动合同及经济补偿协议书》《历年工资表》等相关凭据,梳理其原单位整建制划归的时间脉络,进行反复研究比对。同时又与其原单位多次电话沟通和当面协调,细致讲解补缴养老保险政策依据,最终查明李先生可补缴1996年1月至2001年6月劳动关系存续期间66个月的养老保险,共计9004.8元。相较之前15年工龄,补缴66个月的养老保险后,李先生退休待遇月均可提升300元左右。这个看似微小的数字,承载着普通群众对退休生活的美好向往。

好事多磨,就在李先生高高兴兴要来补费时,意外再次发生了。由于补缴年限超过35个月,需取得劳动仲裁部门相关判决文书。为不影响李先生按时办理退休手续并领取退休待遇,人社部门积极提升业务联动效能,高效审核资料后为其出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书》,确认李先生的劳动关系。

7月29日,李先生通过手机APP查询其1996年1月至2001年6月的养老保险已缴纳完毕。“这不仅是给了我退休生活的有力保障,更是组织对我曾经工作的认可。感谢你们贴心细致的服务!”李先生激动地说。

近年来,县人社局始终聚焦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明确事项清单,优化服务流程,减少办事环节,压缩办事时限,以建设群众满意的人社公共服务体系为抓手,创新推出“暖心办”工作模式,从细节入手、从需求出发,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以优良行风擦亮人社服务品牌,不断提升民生的温度、增强幸福的质感。


通讯员:代雪/徐聪|编辑:符柳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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