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审结首起发明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

近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口头审理庭内宣告声落,湖北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与湖北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间的发明专利侵权纠纷案当庭审理、当庭合议、当庭裁决。这是该县首次办理发明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标志着山区县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迈出突破性一步。

作为山区县,南漳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长期面临专业资源匮乏、技术认定复杂等现实挑战。此次涉案发明专利涉及农业栽培技术,技术性强、比对难度大,加之山区获取专业技术支持渠道有限,案件办理之初便面临“起步即攻坚”的局面。

面对难题,办案人员迎难而上,以“高标准、严要求”为准则,深研《专利行政执法办法》《专利纠纷行政裁决和调解办法》等法规条文,反复推敲技术特征比对要点,在有限条件下构建起专业审理框架。县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全程监督,确保程序公正,为案件顺利推进筑牢法治基石。

庭审现场,各项程序环环相扣、规范有序。主审员率先宣读庭审纪律与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随后围绕当事人身份核实、专利法律状态和权利要求保护范围、侵权事实认定等核心问题逐项核查。请求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某当庭举证,从技术特征到侵权事实,条理清晰陈述主张;虽被请求人公司法定代表人彭某缺席,审理组仍严格遵循“以事实为依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按程序规定执行缺席审理,对证据合法性、关联性逐一审查。

最关键的专利技术比对环节,审理人员逐帧解析涉案专利与被控产品的技术特征,从栽培流程到工艺参数,不放过任何细节差异。辩论环节,请求人充分发表意见,争议焦点在庭审交锋中愈发清晰,为后续裁决奠定扎实事实基础。

“口头审理让技术争议面对面厘清,当庭裁决让公平正义即时彰显。”据审理组介绍,此次创新采用“审理、合议、裁决”当庭完成模式,既发挥了行政裁决高效便捷的优势,又通过全程透明化操作保障了当事人权益。

该案的审结不仅为企业创新成果撑起“保护伞”,更向社会传递出“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强烈信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人表示,将以此次案件为起点,持续完善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机制,让创新活力在荆山腹地充分涌流,为优化营商环境和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法治动能。


通讯员:王倩/吴艳涛|编辑:符柳婵

一审:卢珊娜/周尔华

二审:刘伟

三审:马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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