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社局:集体补助为城乡居民幸福“加码”

“村里这几年发展得越来越好,大家的生活水平也提高了。村里拿出钱来补充养老保险,我们缴的钱多了,以后领的养老金也多了,心里也踏实了。”城关镇徐庶庙村村民王奶奶喜笑颜开。

村集体补助是除个人缴费和财政补贴之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最重要的筹资渠道之一,直接关系着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后养老金水平的高低。根据政策规定,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社区公益事业资金可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助,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可为参保人员缴费提供资助。

“村集体经济补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一种新的筹资形式,既是推进乡村振兴、共享发展成果、实现共同富裕的客观要求,也是拓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筹资渠道,增加参保群众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积累,提高参保群众养老待遇水平的有效路径。”县人社局主要负责人说。

2023年以来,县人社局积极探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集体补助机制,秉承“试点先行、由点到面、逐步推广”原则,在充分论证集体经济补助可行性的基础上,选取城关镇徐庶庙村作为试点先行推动。同时,按照“一年一策”的原则,进一步规范补助对象、补助原则、资金来源和补助办法,逐步形成了“普惠+激励”相结合的补助模式,通过撬动“集体补助”这个“第三支点”来回应民之所盼。

今年以来,县人社局与税务部门联合发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集体补助政策及税务部门集体补助账号申请操作指引》,进一步规范集体补助和个人资助的流程,简化群众办理手续。同时,为确保政策精准落地,县人社局充分依托“社保服务进万家”活动,组织业务骨干走村入户,通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缴纳与待遇领取对比测算表,切实向群众算清“缴费账和收益账”“眼前账和长远账”,帮助群众真正理解政策、用活政策。截至目前,累计开展政策宣讲300余场次。截至目前,已对841名缴费人员进行每人100元的集体补助。

下一步,县人社局将广泛宣传动员经济效益好、社会责任感强、有爱心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多种方式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反哺广大城乡居民,改变“个人缴、政府补”两条腿走路的局面,加快构建“个人缴费、集体补助、社会捐助、政府补贴”的“四轮驱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多元筹资格局,进一步织密织牢社会保障安全网,切实增强城乡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通讯员:代雪/鲁毅|编辑:符柳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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