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开展了针对全县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业务的专项培训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公安派出所依法承担辖区日常消防监督检查职责。公安派出所作为“三级消防监管”末梢,承担着九小场所、居民社区等场所的日常检查任务。

本次培训采用“理论+实操”的模式,重点针对消防法律法规解析、执法程序规范化教学、消防设施的检查及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经营性自建房消防通道堵塞等县域高发问题进行了细致讲解。
此次培训通过赋能一线警力,进一步提升基层派出所民警的消防执法能力,有效延伸了专业消防监管触角,对构建城乡消防安全共建共治格局具有示范意义。
通讯员:周琛沅|编辑:李薇
一审:卢珊娜/周尔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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