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创新基层治理体制机制 推动法治建设提质增效

今年以来,县司法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牢坚守司法为民初心,不断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务实推进法治南漳建设,着力提升广大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我县“红色屋场”解纷工作法入选“2024全国城乡社区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百佳名单,全省仅7个、全市唯一;“‘法治诊所’推进农村法治建设”入选“楚治——2023‘荆楚杯’法治创新案例”;南漳县“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三项机制’,有效提升涉企执法监督效能”被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列为省级试点改革事项;南漳县司法局被评为全省“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

统筹推进依法治县工作。提请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召开了第六次会议,及时对依法治县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审议通过了《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加强法治文化和法治乡村建设,深入开展法治建设专项督察和年度考核,法治建设水平不断提升。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和管理,今年以来,共出具审查意见书152份,规范政府行政行为。大力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今年以来,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85件,已审结146件,正在审理39件;代理诉讼案件44件,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严格依法办案,维护公平正义。深入推进“八五”普法规划,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坚持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重点提升各级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组织开展民法典、“法律七进”“12·4”国家宪法日等一系列专题普法活动,真正让法治观念根植于心、付诸于行。

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行政复议等司法行政资源,以规范化流程、标准化服务、精细化管理,让有法律需求的群众“一个门进来、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实行点援制、承诺服务制、司法救助互认制、刑事案件辩护全覆盖机制,帮助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为行动不便群众提供上门服务、网上办理公证、为困难群体提供无偿公证服务等便民举措,减费用、压时限、优服务,高效办成一件事。今年以来,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05件,办理公证案件518件,办理司法鉴定案件389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维护政治社会安全稳定。加强重点人员服务管理,落实落细各项工作措施。组建帮教小组,签订帮教协议,完善帮教档案,做到一人一档。认真开展信息核查、走访摸排工作,对管辖区内“两类”人员逐一见面、逐一摸排,全面掌控重点人员的基本情况和动态信息,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实行分类管理,及时将人员信息向镇(区)党委政府(管委会)报告,同时将数据推送至派出所。认真落实社区矫正工作周制度,以司法所为单位,组织辖区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学习教育暨警示训诫活动,引导社区矫正对象遵守社区矫正工作规定和纪律。落实救助政策,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成员单位作用,对符合条件的“两类”人员落实救助政策措施,帮助解决实际生活困难,先后为帮教对象提供帮扶64人,落实低保15人,提供临时救助及公益性岗位21人,解决住房保障3人,重点群体稳定可控。

持续深化人民调解工作。健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全面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个性化品牌调解、司法调解、信访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新时代大调解工作格局。修改完善《南漳县人民调解案件补贴办法(试行)》,加大人民调解工作经费投入,充分调动基层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加大人民调解工作宣传力度,共编发人民调解工作简报5期。突出社会矛盾化解,在全县推行线上“问诊”、轮流“坐诊”、专家“会诊”、定期“巡诊”、上门“出诊”为主要形式的“法治诊所”模式,就近快速提供“一站式”“全方位”法律服务。今年以来,共排查调解各类矛盾纠纷5149件,调解成功5009件,调解成功率达97.28%。


通讯员:何海军|编辑:江漫

责任编辑:卢姗娜/周尔华|审核:代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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