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我们在核对拨付的生育津贴时,发现我单位的李某9月3日至9月9日住院是保胎治疗,不应该享受生育津贴待遇,请你们核实一下,我们收到的这笔4603.95元拨款是否有误。”近日,我县某企业的财务人员向县医保局反映了错误发放生育津贴的问题。
县医保局高度重视,迅速安排人员到李某住院的医院调取病历和医保结算资料进行核实。经查,李某住院出院记录诊断为“先兆流产”,但此次住院是因“先兆流产”进行的保胎治疗,医院医保办工作人员没有详细查看病程记录,出院时在医保信息系统录入的疾病诊断名称为“流产”,为她结算了生育医疗费待遇。襄阳市现行的生育津贴发放政策实行“免申享”,职工享受生育津贴待遇不需要像往常一样拿着资料去医保部门办理报销手续,也不需要参保单位或职工拿着资料进行线上线下申报。女职工在襄阳市域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生育医疗费用之后,医保经办机构从医保信息系统读取数据将生育津贴核算好后直接拨付到单位的账户上。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按照政策向企业拨付了李某的生育津贴。查明情况后,县医保局迅速联系企业退回了误拨的款项。
近年来,县医保局持续宣传医保政策,参保单位和人员对医保政策知晓率明显提高。全社会主动参与医保基金监管的积极性不断增强。“守护医保基金人人有责,我们是医保基金的受益人,也应该是医保基金的监管人。”该企业工作人员表示。
通讯员:温楚凡|编辑:符柳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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