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小便宜吃大亏 捡手机消费被行拘

近日,我县一女子在捡到一部手机后,第一时间不想着寻找失主,反而用这部捡来的手机买菜。然而,这些“免费”的菜还未下锅,该女子便被辖区民警找上了门。

前段时间,家住东巩镇的邓大爷在干完农活回家时,发现自己的手机不慎遗失。他想到自己微信账户中还有不少钱,并且设置了小额免密支付功能。邓大爷担心资金被盗,赶紧使用家人的手机登录查看,这时他发现就在这短短的几个小时内,自己微信账户中的钱就已经被盗刷了两笔,邓大爷立即拨打了报警电话。

县公安局东巩派出所副所长  卢治源说:“接到报警之后(我们)立即赶到现场,发现邓大爷正在原地急得满头大汗,一直在对民警说我的手机掉了,里面还有钱,别人再刷我钱怎么办。”

民警一边安抚邓大爷的情绪,一边根据他提供的两笔消费记录及账单交易时间,迅速锁定两笔消费对应的店铺信息,并赶赴现场走访调查。

县公安局东巩派出所副所长  卢治源说:“通过调查发现,在邓大爷丢失手机及手机微信出现付款的这段时间内,有一名女子形迹非常可疑。该女子多次出入附近的一家超市,民警随即调取了该监控的视频,锁定了辖区一名姓周的中年妇女。”

面对找上门的民警,周某主动承认了自己捡到手机的事实,并表示愿意归还手机,可她却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盗刷他人微信余额的行为已经违法。

违法行为人  周某说:“当时真是没多想,觉得自己是捡的,没有好大的关系,我说(想着)买点东西贴补家用,就是这个想法。”

原来,周某在捡到手机后,并没有打算寻找失主,而是尝试解锁。由于邓大爷手机的锁屏密码过于简单,周某不费吹灰之力便将其破解,并分两次在附近的一家超市内消费了两百多元。

在民警的普法教育下,周某这才认识到自己贪小便宜的行为已经违法,面对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周某后悔不已。

  违法行为人  周某说:“后悔了,知道这个事真不该这样子做,如果再遇到这样的事,捡到东西了要上交,或者交到民警、交到村里都可以。”

  县公安局东巩派出所副所长  卢治源说:“周姓女子由于不懂法、不知法,再加上贪小便宜的心理,导致其最终受到法律的制裁。在此,公安民警郑重提醒大家,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切莫因贪小便宜而触犯法律的底线。”

记者:张鹏亮/胡振兴|通讯员:谢博闻

编辑:江漫|责任编辑:卢珊娜/周尔华 

审核:代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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