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工受伤谁之责?联动调解化纠纷

挖掘机在行驶过程中

不慎将雇请的工人碰倒致其受伤

由于事发现场没有监控视频

在场当事人众说纷纭

如何查明案件真相、判定责任?

近日,南漳法院民二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因挖掘机不慎碰倒雇请工人导致的侵权责任纠纷案件。

2021年,李某在南漳地区雇请方某进行伐树工作,并委托张某的挖掘机师傅袁某负责修路,以方便木材的运输。然而,在伐树过程中,方某在前往通知袁某移动挖掘机时,不幸被挖掘机的动力臂及铲斗碰伤。由于事发现场没有监控视频,双方当事人对事故经过各执一词,导致案件事实难以查清,赔偿事宜也一直无法协商达成一致。无奈之下,方某将此事诉至南漳法院。

一审法院经过审理,认定方某系被挖掘机碰伤。然而,张某和袁某对此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则认为证据不足,将案件发回重审。面对这一复杂局面,南漳法院民二庭的承办法官决定采取创新措施,邀请司法鉴定人员共同前往涉案现场进行实地勘察,力求还原案件真相。

在勘察现场,承办法官详细释明了勘察的目的和内容,并组织鉴定人员对现场进行了细致的拍照、测量和询问。同时,对各方当事人提出的问题给予了当场答复。这一举措为案件的顺利调解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为了进一步化解矛盾、消除当事人心结,承办法官还邀请了村委会干部、鉴定人员和律师共同组成调解小组,研究商讨调解方案。在调解过程中,鉴定人员从医学角度对方某的受伤特点和成因进行了深入浅出的分析。这使得张某和袁某认识到方某受伤的原因确系挖掘机所致,从而消除了他们的抵触情绪。在调解小组的耐心沟通下,张某和袁某积极与方某进行协商,并最终就赔偿数额达成了调解协议。

此次调解的成功不仅为方某争取到了合理的赔偿,也避免了矛盾的进一步激化。南漳法院民二庭的创新调解方式不仅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有益借鉴,也进一步彰显了法院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积极作用。

来源:南漳县人民法院

编辑:陈梦露|责任编辑:刘伟

审核:代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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